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樊忠钦律师亲办案例
机关工作人员贪污公款2万元,最终被法院免于刑事处罚
来源:樊忠钦律师
发布时间:2009-11-28
浏览量:1501
郭某系某机关某科科长,伙同他人采用将收入钱款不入账的方法,贪污公款两万余元,本律师接受委托后,给犯罪嫌疑人做思想工作,使其投案自首,积极退赃,最后本检察院取保候审,法院采纳本辩护律师意见,以(2009)邹刑初字第2xx号刑事判决书,对被告人郭某免于刑事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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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樊忠钦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山东星师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任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716*********4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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